TOP

对哪些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?
编辑:Iamyou | 时间:2016-08-29 | 浏览:4291次 | 来源: 网络


  

  犯罪嫌疑人如果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的,即应当逮捕:

  1.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。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、书证、证人证言、被害人陈述、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、鉴定结论、勘验、检查笔录、视听资料等七种。只要有任何一种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,即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具体说来,这主要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:(1)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;(2)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;(3)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。这里的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。

  2.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,如果所犯罪行可能连徒刑都判不了,即表明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较小,就无必要逮捕。

  3.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等不关押措施,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,如有逃跑、毁灭证据,威胁、报复证人,可能重新犯罪等。

 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,才能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依法逮捕。

  实践中对于一些虽然符合以上所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由于某些特殊情况,根据法律规定,也可以不予逮捕,这主要是指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或者是正在怀孕、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由于其本身的客观情况,可以不逮捕,而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。这不仅有利于他们治疗疾病或者胎儿、婴儿的发育、成长,体现人道主义精神,也有助于他们的教育改造。应当指出的是,这里是指“可以”,而不是“应当”、“必须”,是考虑到让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。对于有些符合逮捕条件的,尽管患有严重疾病,但可能具有很大的社会危险性的,也可不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,而予以逮捕。

 

分享到:
】【打印繁体】 【关闭】 【返回顶部
[上一篇]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能把案件退回公.. [下一篇]什么是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?

网友评论

相关栏目

普法教育 学界动态 法治调查 国家赔偿 安全生产 劳动纠纷 法治观察 立法动态 合同纠纷

推荐律师

宋玲娣

13564200605

刘睿

15000876147

熊万里

13371822350

孔祥忠

023-63718601

施琪

15026780747

李敏

13821621685

徐颖文

13818703150

赵文超

18152536815

秦甜甜

13472727497

最新文章

· 段超、李忠诚等组织考试作弊案
· 二十年前的欠款还能要回吗?
· 以假裸照威胁女老板的小伙不构成强奸罪
· 精神病鉴定是否应当包括刑事责任能力评定
· 关于诬告陷害罪
· 失主怒晒“拾手机者”个人信息欠妥
· 追问广西某县政府代杀人犯赔偿70万的法律依据
· 公安部:旅馆出售、泄露旅客住宿信息或追刑

推荐文章

· 男子嫖娼遇假警察,被骗4000元私了。
· 盗窃罪辩护律师:肥肥偷车卖钱为了吃肯德基
· 律师在线解答:女子让座手机被捡不还,不要..
· 中国律师在线:信用卡恶意透支,只会自食其果
· 律师在线解答:花季少女的陨落,爱去了哪里?
· 中国律师在线解答:多一点爱,少一点罪恶
· 中国律师在线:长沙男子交往17个女友被拘,..
· 拒绝非法营运,不要坐上黑车

Copyright 2013-2016 重庆法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
渝ICP备13004283号-1   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-20150001    技术支持:重庆法云科技有限公司     法律顾问: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

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154号